星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星子县2015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牯山林场,沙湖山管理处,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县有关单位
《星子县2015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3月10日
星子县2015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实施方案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2015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面做好我县住房保障工作,进一步改善城镇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完善配套、同步建设的原则,以城市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为重点,加快我县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切实改善低收入家庭与改造区域居民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品味,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二、目标任务与实施主体
按照省市保障房建设任务,今年我县建设保障性住房1887套,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887户,新建住房建筑面积8870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新建住房1000套(其中以购代建564套),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
(一)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3月份完成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选址、立项、勘探、规划、设计与工程预算工作。6月底前完成入户调查摸底、制定改造方案和收安置补偿方案,并发布征迁公告,召开征迁动员会,随后开展入户测绘、评估,启动征迁工作。
1、冰玉涧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住户716户82000平方米,新建安置点为城东区二期保障性住房安置区,项目实施单位:城东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挥部、县城投公司、南康镇。
2、四联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住户763户81000平方米,其中2015年度完成改造任务171户,剩余户数转入2016年度,新建安置点为金枫花园四期。项目实施单位:县城投公司、南康镇。
(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6月底前完成项目选址、环评、建设用地许可、勘探、规划设计、图纸审查、工程预算、施工单位选定、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签订、工程报监、工程实质开工(实现三通一平、施工场地封闭、大型施工机械进场、基槽开挖)。
1、城东区二期保障性住房安置区廉租房项目,建设住房852套,其中廉租房136套6800平方米。项目实施单位:城东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挥部、县城投公司、南康镇。
2、勤德二期公租房项目,建设公租房300套20000平方米(含廉租房64套)。项目实施单位:县房管局、勤德实业公司。
3、以购(以租)代建公租房564套(思麦博住宅小区),项目实施单位:工业园管委会、房管局
(三)租赁补贴发放
发放1000户租赁补贴(其中新增200户以上),责任单位:县房管局。
(四)实物配租工作
1、2015年6月底前完成勤德公租房200套保障房分配工作,责任单位:县房管局.
2、完成2014年度廉租房200套保障房分配工作,责任单位:县房管局。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今年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县政府成立了星子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汪红蕾任组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仁贵任副组长,发改委、公安局、房管局、财政局、建设规划局、国土局、统计局、民政局、审计局、城投公司、残联、物价局、工商局、地税局、南康镇、白鹿镇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房管局,张理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郭飞、吕晓明为副主任。
四、资金来源渠道
2015年我县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概算35000万元,当年计划完成投资20000万元。建设资金从以下渠道解决。
(一)国家及省政府补助资金;
(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三)企业及市场资金;
(四)棚户区改造区域土地出让收益;
(五)融资平台融资;
(六)其他资金。
五、工作措施
为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关部门、各项目建设单位要突出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抓时间节点。根据省市规定,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基本建成、竣工的时间规定为每年9月底。为此,我县今年开工项目要在6月底前开工70%,9月底全面开工,并达到3个1/3的要求,即1/3基础施工、1/3主体施工、1/3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竣工、分配都要在10月底全面完成。
(二)抓开工建设。县监察局、房管局、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征收办要切实做好项目、土地、资金、征收、单位、责任、监管、督查“八落实”,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对已落实项目用地的,要加快立项、规划、设计、环评、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力争在4月底开工建设;对项目用地未落实的单位,要尽快落实项目用地,并行启动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力争在第二季度开工建设。对保障性建设项目在9月底前未开工的,在年终考评时县里将实行一票否决。
(三)抓工程质量。各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立项、规划设计、环评、招投标、施工、监理等前期各项手续必须齐备。要建立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并在保障性建设项目显著位置设置质量责任永久性标识牌。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江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等标准和技术规定,严把施工图审查、建筑材料、竣工验收等重要关口。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
(四)抓项目竣工。各建设单位要在强力推进今年项目开工的同时,继续抓好往年结转项目的施工进度。对往年结转的项目要统筹安排,在确保工程质量的提下,倒排工期,将推进责任落实到人,力争更多竣工。今年,我县将竣工率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五)抓分配入住。县住房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把分配入住与项目开工建设一起调度。将年度计划、项目、房源、分配结果以及保障对象的申请、审核、分配各环节全程入库,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分配入住率要达到90%以上,并在10月底全面完成。
(六)抓督查调度。今年,县政府继续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工作纳入对各项目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各项目单位要制定实施方案和进度时序图,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实行“年初有目标、年中有督查、年底有考核”。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县住房保障部门将按月对各项目建设单位工作情况进行不同形式的督查调度,按月排名,按月通报。
(七)抓监管工作。县住房保障办要将工程建设、分配和后期管理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审计、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等监督。对监督中反映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整改、限时办结。对因管理服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其单位和个人责任。
(八)抓基础工作。县住房保障办要加强住房保障档案管理;要加大力量做好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的填报与管理;要认真填报住房保障各类报表,确保数字真实、准确;要对住房保障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提炼工作经验与创新。各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机构建设和人员管理,确保住房保障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