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

2013年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及对象

2013年12月12日 15:20  来源:昨子县房管局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以下简称申请家庭)应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有1年以上南康镇、白鹿镇属于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非农业常住户口;
2、家庭收入符合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年度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申请家庭无房或现有住房面积低于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特困家庭可优先予以解决廉租住房:
经民政、残联等部门认定的由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重度残疾等原因造成困难的家庭;
经县委、县政府认可的经济和住房困难的烈属家庭;
棚户区改造中未享受安置楼的经济困难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