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子县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已建成,根据《星子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星府办发[2014]16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登记及摇号分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概况
本次分配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为 200套,地址为工业园勤德实业厂区,户型面积为60平方米。
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登记时间、地点
从2015年元月8日至2015年元月23日止,各申请对象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提出申请。
三、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 2、申请人为我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大专毕业生或工作人员。
3、申请人及家庭在县城规划区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4、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以下。
四、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认定程序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分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程序是:
(一)个人如实申请:
申请人持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报名填写《星子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查表》
(二)初审:
居委会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资格进行初审。
(三)复审:
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资格进行复审。
(四)审定:
由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申请人资格进行联合会审,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复审情况录入《星子县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审核情况登记台账》,最后由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