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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房地产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2017年07月05日 09:24  来源: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保障房建设企业、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7月2日17时,彭泽县矶山工业园九江之江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容器爆炸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教训十分深刻。今年以来,我市房地产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在保障房建设领域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暴露出我局项目管理部门和企业安全意识不牢固、安全责任不落实、风险预控体系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等问题。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庐安发〔2017〕8号)要求,经局班子会研究,定于2017年7月至10月在全市房地产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范围和重点内容
  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的范围是全市房地产行业,具体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施工企业,房屋征收拆除单位,房地产开发及物业企业和城市危旧房屋等领域。 排查的内容主是有: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保障房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汛期、高温酷暑期间的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企业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三、工作安排
  从2017年7月至10月,集中4个月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7月) 
局将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房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明确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包括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等,局安监办负责组织实施。
住房保障股和项目管理部门重抓好在建保障房项目的安全管理;房管所负责已交付使用的保障房后期的维修保养和白蚁药物的安全管理;开发物业股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鉴定办负责全市城区范围内危旧房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办公室、房管股、房产交易中心负责抓好自身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股室各单位要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各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及时报房管局安监办。 
  各股室各单位请于7月20日前将大检查情况和相关表格报局安监办。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8月至9月) 
  1、各股室各单位要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和检查表,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重点领域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上报,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
3、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建立专门的事故隐患台账,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
  各股室各单位要将开展大检查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于8月31日前报局安委办。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9月至10月) 
  1、局将要采取突击检查或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保障房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2、各股室各单位要及时分析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于9月30日前报局安监办,10月25日前将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总结报告报局安监办,局将统一汇总报市安委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取得成效,成立由局长左翼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副主任科员程盛刚任副组长,各股室和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程盛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实施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络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