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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子县廉租住房申请公告

2010年12月09日 09:51  来源:

星子县廉租住房申请公告

 

根据县政府《星子县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实施办法》精神,今年我县已全面启动廉租住房建设,为切实做好廉租住房的申请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廉租住房概况

星子县2009-2010年共建设廉租住房258套,地点座落在上桥李安置区(县消防大队旁),房屋结构为砖混6层,户型面积为50平方米(二室一厅一厨一卫)。

二、廉租住房申请登记时间、地点:

2010128日至20101230日止,各申请对象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提出申请。

三、廉租住房申请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有1年以上南康镇、白鹿镇属于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非农业常住户口;

22009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000元以下。

3、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四、廉租住房申请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户口薄原件及1份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4、所在单位或社区出具的家庭收入及住房情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由所在单位出具,没有工作单位的由社区负责出具)。

五、廉租住房申请资格认定程序

申请人持书面申请并携带有效证件向所居住社区提出申请,同时领取《星子县廉租住房申请审批表》,社区组织评议和调查后,将申购资格无异议的申请人向南康镇政府推荐,南康镇政府复审无异议后报县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特此公告

         星子县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

   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0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