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2011年我县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继续实施公租住房建设,项目由政府划拔土地,按规定减免行政事业性规费和政府性基金,公开招标确定施工企业。该项目已于2011年4月份开工建设。
一、项目选址
我县公租住房小区项目规划选址在温泉开发区天恒温泉东侧。
二、项目概况
用地总面积4258平方米,建筑总面积5000平方米,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建筑密度25%,容积率1.5,绿化率40%,住房2幢,户型套数共100套,套型面积约50平方米,房屋为砖混结构4层。今年竣工100套。
三、投资金额
该项目总投资720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公租住房专项资金和县财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