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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县城规划区内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公告

2013年06月24日 16:24  来源:星子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县城规划内享受优惠政策标准调整为:单套实际成交价格在3700元/平方米(含3700元/平方米)以下;该项政策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