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廉租房的清退工作,充分发挥廉租房的保障作用,2015年3月18日,受县廉租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委托,县房管局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廉租房清退工作有关事宜。
会议强调,一是在县电视台公布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星子县廉租房住房清退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以及公布需清退的对象名单和需提高租金标准的对象名单。二是从2015年3月23日开始,利用3天时间,对不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需清退的对象和需提高租金标准的对象下发通知,限期退出或办理提高的租金的手续。三是对拒不退还廉租房的或限期未办理提高租金手续的对象,将在县电视台予以曝光,并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申请强制执行。